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查“骑行的”不如查“消费的”

社会 2023-04-23 05:46:07 浏览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针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无序增长、乱停乱放、乱穿乱行、时常发活路线交通事变等疑问,北京市交管局资讯发言人、副局长赵鑫日前示意,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路线、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合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4月18日《人民法院报》)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存在,造成了交通隐患的存在,造成了车祸喜剧的发作,造成了世间生命的流逝。因此,执法部门严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没有丝毫疑问的,这齐全是为了百姓的安保。

查“骑行的”不如查“消费的”

然而,也必需知道的是,“骑行的人”必需查处,而更必需查处的是“消费的人”“开售的人”。有媒体记者考查发现,一些中央的经销商在开售老年代步车的时分,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状况。他们信誓旦地通知消费者,只需购置了就答应骑行,无关部门会给老年代步车上牌。无关方面提示消费者:这种说法是失误的,一些老年代步车是违规车辆,存在安保隐患,即使购置了也是不答应上路的。

其实,相似的状况,就出如今了电动三四轮车的开售上。一些经销商在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时分,明明知道难以上牌,明明知道执法部门会查处,还是误导消费者购置。当消费者购置之后,就会遇到执法部门查处的状况。而且,不少城市是制止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的,也只要一些乡村是答应骑行的。

这种状况就给了人们质疑的空间:既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在疑问,那么为什么“答应消费”却不“答应骑行”?这种质疑也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情理很简略,既然“不答应骑行”,你就应该“不答应消费”“不答应开售”。既然“答应消费”“答应开售”,那就应该“答应骑行”。

管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对的,由于咱们必需保证交通的安保,必需保证生命的安保。然而,查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能“只是在路线上查处”,这关于市民而言是不偏心的。

要想禁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那就应该让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没无时机走收工厂,没无时机走进市场,而不是等消费者购置了,等消费者骑行了,才去在路线上阻拦执法。

而且必需知道的是,单就执法的成本来说,从源头上查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老本也低一些。很简略,执法人员将消费电动三四轮车的企业启动梳理,凡是违规的,都应该制止消费和开售。再说了,等消费进去了,等开售进来了,等曾经进入千家万户了,再去查处,自身也是一种资源的糜费。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没有消费的”就“没有骑行的”!(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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