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质资讯网讯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糜费法》,着力营建“糜费可耻、浪费为荣”的社会气氛,重点查处未被动提示提示过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踊跃劝止食品糜费行为,实际增强运营主体违法看法和浪费理念。现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一
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企业食堂未增强食品洽购、贮存、加工灵活治理形成少量食品及食品原料糜费案
2023年4月13日,镇江新区市场监视治理局执法人员在展开餐饮糜费专项执行反省时,发现该企业食堂未建设健全食堂用餐治理制度,且在食堂食品库房渣滓桶内发现少量未经常使用并过时的食品及食品相干产品。经考查,该企业食堂在食品洽购、贮存、加工环节中不足有效的灵活治理,形成过量洽购、贮存不当,继而造成食品糜费疑问。当事人的行为违犯了《反食品糜费法》第八条的规则,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糜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则,责令当事人矫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正告的行政处分。
单位食堂是餐饮糜费高发的重点环节之一,当事人在运营环节中未“量出为入”,未按用餐人数增强食品洽购、贮存、配餐治理,造成少量食品因过时而糜费。本案对运营者的洽购、贮存、加工灵活治理状况展开监管执法,警示了一批存在食品糜费疑问的餐饮运营单位,无利于营建“糜费可耻、浪费为荣”的社会气氛。
二
丹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农家菜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许摆放反食品糜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7日,丹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农家菜馆启动日常反省时,发现当事人未被动对生产者启动防止食品糜费提示提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糜费标识,该行为违犯了《反食品糜费法》第七条之规则,鉴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反省环节中踊跃配合,现场启动踊跃整改,依据《反食品糜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则,责令当事人立刻矫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正告的行政处分。
三
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楼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糜费标识和未疏导生产者过量点餐案
2023年4月10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酒楼启动日常反省时,发现当事人未被动对生产者启动防止食品糜费提示提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糜费标识,未疏导生产者按需过量点餐,该行为违犯了《反食品糜费法》第七条之规则,依据《反食品糜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则,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矫正,并当场作出正告处分。4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启动反省,发现当事人已在运营场合内张贴反食品糜费标识,并被动对生产者启动防止食品糜费提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