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对于制止人力三轮车上路线行驶范畴的公告》(简称《公告》)。依据《公告》,除市政、环卫等单位作业必需和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业余批发市场园区范畴内运输、配送必需的人力三轮车外,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制止人力三轮车上路线行驶。
《公告》自2023年6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了解,制止人力三轮车上路线行驶范畴依据《广东省路线交通安保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治理规则》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无关规则划定。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治理规则》(简称《治理规则》)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依据第十四条规则,市政府需制订《治理规则》配套文件将本市制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线行驶的区域向社会公告。2018年,广州市曾发布公告,明白制止人力三轮车上路线行驶车辆类型的范畴。明白制止人力三轮车上路线行驶车辆类型的范畴划定为: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其中,白云区共有18个街道4个镇(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和江高镇),黄埔区共有14个街道1个镇(九龙镇)。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申卉头图/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