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证局、税务局,巴中经开区人社核心:
为片面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任务视频推动会议精气和《巴中市医疗保证局巴中市财政局国度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乡村复兴局对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巴医保发202231号)恳求,确保城乡居民年度参保义务顺利实现,经钻研,决议延伸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现将无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伸期限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截止时间延伸至2023年4月30日。
二、参保待遇
凡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缴费的,不设待遇期待期,自缴费之日起反常享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无关恳求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离指标义务差距很大,各县(区)和经开区要高度注重,继续把城乡居民参保作为以后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针对反应的未参保人员名单,登门宣讲政策、做思维任务,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力争4月底前片面实现全市指标义务。
巴中市医疗保证局
国度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