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瓯海
市民胡先生的一件影像作品
竟让他收获了“禁毒卫士”证书
咋回事?
胡先生是一名摄影喜好者
几年前接触到无人机摄像技术
在取得无人机驾驶资质后
经常在闲暇时拍摄他乡的风景风景
4月14日早上
胡先生到来某田间拍摄田园秋色
回家整顿素材后发现
种植着各类蔬菜的旷野生机盎然
田中却有个小区域被蓄意遮挡
随着镜头的挪近
以及自己的生存知识
他发现了疑似罂粟的植物
于是果决将线索揭发给了警方
接到报警后
瓯海公安分局
潘桥派出所民警陈桂立刻到来现场
远远就看到菜地两边
有一块绿色网布搭起的“小帐篷”
与周边环境显得貌合神离
民警靠近发现“小帐篷”下
藏着几株成常年的罂粟花
经过进一步考查
民警找到了这块田的客人曹某某
曹某某示意自己身上有顽疾
经常疼痛不已
听他人引见说罂粟有治疼痛的特效
便经过远房亲戚找来了几颗种子
由于担忧被人发现
曹某某便找来木杆、披上绿色网布
搭了一个“小帐篷”欲盖弥彰
民警对曹某某的行为启动严峻批判教育
现场宣教了罂粟的危害
曹某某当场意识到了失误
被动配合民警根除了罂粟
经现场盘点,共根除罂粟4株
目前,曹某某已被瓯海警方
依法处以行政处分
相干原植物也所有被收缴
警方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则:合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概强迫根除。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许其余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解决后又种植的;
(三)顺从根除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分法》第七十一条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扣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扣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合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许其余大批毒品原植物的;
(二)合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大批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许幼苗的;
(三)合法运输、买卖、贮存、经常使用大批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根除的,不予处分。
珍视生命
远离毒品
切勿以身试法
转自安康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