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故意杀人 择期宣判 坑骗 交易身份证件案二审闭庭

社会 2023-05-21 04:08:27 浏览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人吴谢宇乐观厌世,曾发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以为母亲谢某某生存已失掉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发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延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瞒哄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假相,虚拟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换学习,以必需生存费、学费、财力证实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回避侦察,吴谢宇购置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躲藏身份。

一审法院以为,原告人吴谢宇故意合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导致故意杀人罪;以合法占有为目标,瞒哄假相,虚拟理想,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意渺小,其行为已导致坑骗罪;为回避刑事处分,购置身份证件,其行为已导致交易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依据其立功的理想、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坑骗罪、交易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议口头死刑,剥夺政治权益永恒,并处分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倒退法庭考查、法庭答辩。上诉人启动了最后陈说。庭审完结后,法庭发表休庭,择期宣判。

局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大众代表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微信公号“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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