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不用交 法院判了

社会 2023-05-23 11:35:40 浏览
物业费不用交

楼栋无阻碍通道不达标

残疾业主拒断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法院判了:采纳!

5月19日,湖北省高院和残联召开资讯颁布会,颁布湖北法院爱护残疾人非法权力的典型案例。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审理的某物业公司诉钱某物业服务合同案中选。

2017年,钱某和某开发商签署了购房合同,明白商定交房条件包含“满足经常使用性能要求”,且交房前物业费由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当,交房后物业费由钱某承当。

钱某有肢体残疾,往常必需借助轮椅出行,在屋宇完工交付时,钱某发现其屋宇所在单元门口仅设计四级台阶通行,无法满足轮椅出行需求。

他提出异议后,开发商将台阶变革为斜坡,但坡度较陡仍未到达无阻碍设备的相干规范,故钱某以不合乎购房合同中商定的“满足经常使用性能要求”为由,没有收房,同时拒断交纳物业费。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钱某支付物业费。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受理本案后,承方法官到小区启动现场勘验,发现单元大门虽经改形成为斜坡,但坡度较陡,高度为62厘米,长度183厘米,仍无法满足轮椅通行需求。该坡道周围有足够空间将其延伸以合乎相干规范,仅对大厅好看有所影响,并不影响业主出行。

法院以为,只管案涉屋宇经树立名目完工验收合格,并向树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乎普通条件下的交付规范,但满足普通业主的性能设计无法满足必需借助轮椅出行的残疾人业主的需求。开发商变革无阻碍坡道时仍将好看放在首位思考,而疏忽残疾人业主的基本出行需求,造成无阻碍坡道无法实践有效经常使用。钱某未收房是由于开发商未尽到合同任务,故相干物业费不应由其承当。

据此,法院认定,经开发商繁难变革后的无阻碍通道未到达《无阻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轮椅坡道1:16的规范,裁决采纳物业公司的所有诉讼申请。

法院判了

湖北省高院相干担任人示意,从住宅设计来说,必需片面思考业主集体的不凡情景。《住宅修建规范》与《无阻碍设计规范》明白规则住宅树立应合乎无阻碍设计准则,且就无阻碍设计的范畴与规范启动了具体规则,目标在于保证残疾人业主出行便利和对等、充沛、片面参加社会生存。

转自: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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