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调休替代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

社会 2023-05-30 16:41:55 浏览
不能以调休替代加班费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7日,待业者翟某入职杭州某投资公司,双方签署休息合同,商定月工资5800元。

去年国庆假日时期,公司因有紧急业务须解决,布置翟某10月1日至2日照常下班,10月3日至7日反常休息,10月8日至9日为节日加班预先调整的补休。11月15日,公司工资发放日,翟某发现其10月1日至2日国庆假日加班,公司没有额外支付加班费用。于是找公司担任人问询,失去解释是:公司预先已布置2天给予补休,翟某当月实践休息天数并未缩小,故没有支付加班工资一说。

翟某并不认同公司说法,双方协商无果后,便到来外地休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依照不低于翟某自己日工资规范的300%向其支付2022年10月1日至2日的加班工资。后经外地休息争议仲裁委裁定,翟某要求投资公司依法向其支付加班工资的仲裁申请取得允许。

法律解析

加班是公司在法定任务时间以外布置休息者继续从事原任务。法律之所以对休息者的法定任务时间启动限度,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任务时间外布置休息者继续任务的,应当支付相应加班工资,其目的是为防止长时间地继续休息对休息者身材肥壮带来损伤。在法定节假日布置加班,不只影响到休息者的休息,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休息者的精气文明生存和其余社会流动,是不可经过补休、调休补偿的,因此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只不能布置补休,还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

依据《休息法》第四十三条规则:“用人单位不得违犯本法规则延伸休息者的任务时间。”《休息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则:“用人单位布置加班的,应当依照国度无关规则向休息者支付加班费。”又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则》第十三条第(二)项:“用人单位依法布置休息者在休息日任务,而又不能布置补休的,依照不低于休息合同规则的休息者自己日或小时工资规范的200%支付休息者工资。”落第(三)项规则:“用人单位依法布置休息者在法定休假节日任务的,依照不低于休息合同规则的休息者自己日或小时工资规范的300%支付休息者工资。”

依据上述法律规则,加班存在三种方式:

(1)延伸任务时间,深刻了解即任务日加班。此种方式下布置休息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休息者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此种方式下布置休息者加班,用人单位可以抉择布置休息者调休或许抉择向休息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度法律、法规一致规则的用以展开纪念、庆贺流动的休息时间,我国法律规则的法定节假日合计11天,即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休息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在前述法定节假日布置休息者加班,应向休息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从法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布置休息者加班后启动补休,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景仅限于“休息日”而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布置下班,用人单位是不能同等“休息日”布置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本案中,2022年10月1日至2日,该投资公司布置翟某下班的时间是国庆节法定假日,其性质属于“法定节假日”,而并非“休息日”,故不能用补休来替代。

因此,该投资公司的说法不能成立,应依法向翟某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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