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陆地)4月12日,最高检、水利部联结颁布检察监视与水行政执法协同包全黄河水安保典型案例。其中一同案例披露,一村干部6年间在未取得采砂容许证的状况下,在黄河主流合法采砂,涉案数额高达400万元。
2022年5月18日晚,河南省三门峡市河长办组织市检察院、豫西黄河河务局、灵宝市森林公安分局联结对沙河(黄河主流)上游三门峡库区段启动蹲点暗访巡逻,现场发现2人正在合法采砂。
灵宝市公安局以此二人为打破口,立案侦察。经初步侦察发现,本案作案时间跨度长,姚某强案发前任乡人大代表、村干部等职务,常年合法采砂。但姚某强自恃身份不凡,心存幸运,仅抵赖现场查扣的河砂系其盗采,拒不供述既往盗采及开售行为。
为准确认定立功时间、河砂价值,灵宝市公安局依据河南省环境资源立功案件集中管辖规则,约请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提早染指,疏导侦察取证。洛阳铁检院倡导公安机关经过走访证人,查明姚某强合法采砂大略时间跨度;经过查问姚某强及其家眷案发时间段的所有银行买卖明细挑选确认可疑买卖;经过向购置人员逐个核实河砂买卖状况,查清盗采河砂的一切开售数额。
在审查同意拘捕环节,洛阳铁检院综合姚某强合法开采河砂数额高达400万元且拒不供述罪状的状况,依法对其采取批捕强迫措施。同时,对姚某强充沛释法说理。最终,姚某强在审查起诉环节认罪认罚,并被动退缴了局部违法所得。
往年1月11日,洛阳铁检院依照河南省环境资源审讯集中管辖规则,对姚某强以合法采矿罪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1月17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对本案作出裁决,采用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理想和量刑倡导,判处姚某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三万元,关于合法采砂的船只等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姚某强当庭示意认罪认罚。姚某强雇用的刘某某、胡某某等人也已另案处置。
针对本案反映出的监管不到位、查处不迭时等疑问,洛阳铁检院依法向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收回社会管理检察倡导。目前,该地继续多年的采砂乱象已失去有效遏制。
最高检指出,在本案操持环节中,检察机关踊跃施展诉前疏导作用,就证据搜集、理想认定、法律实用等疑问,疏导公安机关片面、主观搜集证据,踊跃展释放法说理,促使原告人被迫认罪。在有力惩戒立功的同时,检察机关充散施展法律监视职能,以个案操持推进类案整治,到达“操持一案、管理一片”的成果。
编辑樊一婧
校正李立军